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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制定下发农村产权交易现场相关纪律规定
发布时间:2017-12-26     浏览次数:     来源:

 

为了进一步规范镇(街道)农村产权交易服务行为,我市研究制定并下发了农村产权交易现场的有关纪律文件。具体内容为:
一是交易现场工作人员纪律。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自觉遵守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岗位,维护交易现场秩序。交易过程中,若有异常情况或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并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做好记录;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交易现场;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交易过程信息;廉洁自律,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二是交易现场监督人员纪律。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自觉遵守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岗位,监督交易现场全过程,及时处理交易过程中的异常情况;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交易现场;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交易信息;廉洁自律,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三是交易现场转让方纪律。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自觉遵守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按规定时间提前到达交易现场;不得在交易现场与意向受让方有串通、舞弊行为;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交易过程信息。
四是交易现场意向受让方纪律。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自觉遵守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逾期者,不得因工作人员拒绝而无理取闹;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向现场监督人员反映,或按相关程序提出质疑、异议或投诉,不得扰乱交易现场秩序;不得在交易现场与转让方有串通、舞弊行为;严格遵守交易(竞价)须知。
五是交易现场注意事项。与会人员应关闭通讯工具由工作人员保管,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交易过程中如需发言,应举手示意,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发言;交易过程中如有异议,应及时向监管人员报告,不得扰乱交易现场秩序;不得携带违禁物品进场;交易现场禁止吸烟,自觉爱护公共财物和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