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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农村产权交易 助力公权透明运行
发布时间:2019-07-12     浏览次数:     来源:

近日,吕城镇召开农村产权交易专项会议,统一思想,进一步明确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的重要意义,着力规范农村产权交易行为,全力推动农村产权项目进场交易, 促进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助力农民增收致富。

强化项目前置审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项目流转交易必须经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商定好交易项目的标的底价、期限、用途、交易方式及缴款方式等相关事宜,再向镇政府相关部门提交交易申请及审批资料,对应相关部门对交易条件是否合法合规等相关信息及时审查审批,审批通过后签署同意交易意见,再经镇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进入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交易。

禁止风险项目进场交易。任何产权不清晰、存在未决纠纷、改变土地用途、存在公共安全隐患、不符合环保和规划要求的项目不得进平台交易。项目交易前,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事先与意向受让(中标)方签订任何意向性合同。

加强对租赁期限的管理。村集体资产资源租赁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对签订长期租赁协议的交易,要订立价格增长机制,确保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

严格履行保证金制度。加强对保证金的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在大额交易成交前缴纳一定数额的交易保证金,以减少交易违约带来的风险;成交人在合同签订时缴纳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促进成交人更好履约,保障项目有序履约落实。

建立统一规范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不断规范农村产权交易行为,对有效配置资源、提高政府公信力、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具有重要作用。镇、村干部通过本次专项会议,增加了对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公开、公平、公正”三公开交易原则的了解,进一步提高了进场交易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