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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丹阳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5-12-03     浏览次数:     来源:

关于建立丹阳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的意见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练湖度假区党工委、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院行社中心(总公司)、各人民团体、市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增强农村经济发展活力,推动我市农村产权规范流转,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全市实际,决定建立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培育全市农村资产资源交易市场,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的要求为指引,计划用两年左右时间在全市建立起制度健全、运行规范、管理到位、监督有力的农村产权交易新机制。其中,2015上半年市农村产权交易所和三个试点镇(司徒、珥陵、皇塘)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挂牌成立并试运行;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自愿。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引导交易双方平等协商、自愿互利地流转农村产权,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农村产权的占有、使用、收益等合法权益。
   (二)公平规范。通过农村产权市场化流通、交易行为阳光化运作,保障农村产权公开、公平、公正、规范交易,实现农村产权收益最大化和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目标。
   (三)循序渐进。通过深入基层实地调研农村产权交易工作实际,在业务运作上遵循“先易后难、由点到面、循序渐进、逐步推开”的原则,稳步推进全市农村产权交易业务在交易平台运作。在试点内容上,试点初期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易为主,其他交易产品待条件成熟后逐步推开。在试点范围上,城市规划范围内、涉农社区和界牌镇的农村产权交易暂不纳入试点。
    三、机构设置
   (一)调整充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将市城乡统筹委、农委等相关部门调整充实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增加农村产权交易行为监督管理、产权交易规则审核和重大问题调处等职能。
   (二)建立市农村产权交易所。依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建丹阳市农村产权交易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挂市农村产权交易所牌子,将农村产权交易纳入交易范围。市农村产权交易所依法为全市农村各类产权流转交易提供场所设施、信息发布、组织交易、交易鉴证等服务。市城乡统筹委负责业务监管。
    四、工作内容
    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主要为农村各类产权提供交易场所,组织农村产权交易(包括信息发布、交易鉴证等),交易产品主要包括: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四荒地”使用权;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所有权;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养殖水面承包经营权;5.农村集体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6.农业类知识产权;7.农业生产性设施使用权;8.其他具备交易条件的农村产权。
    五、实施步骤
    根据循序渐进的原则,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启动阶段。主要做好学习考察、方案拟定、机构搭建、制度设计、人员落实、业务培训、挂牌运作等工作。
   (二)第二阶段:试点阶段。建立市级农村产权交易所,按照分类运作的要求,在三个试点镇(司徒、珥陵、皇塘)建立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探索镇农村产权交易运作办法。
   (三)第三阶段:全面实施阶段。围绕上下联动、一体运作的思路,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待条件成熟后在其他镇(街道)逐步推开。
  
  六、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市农村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结合部门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市城乡统筹委作为全市农村产权交易工作的业务监管部门,要牵头做好市农村产权交易所的相关制度制订、业务指导、日常管理工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为市农村产权交易所建立提供场所等必要条件,并负责组织实施农村产权交易;市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加强对农村产权交易工作的监督;市住建、农委等部门根据交易内容,牵头制订相关交易规则。
   (二)健全配套政策。为推动相关业务的顺利开展,完善制度建设,市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制定出台《丹阳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丹阳市农村产权交易操作守则(试行)》、《丹阳市农村产权交易所农村集体资产交易规则(试行)》、《丹阳市农村产权交易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规则(试行)》和《丹阳市农村产权交易所农村集体林权交易规则(试行)》等相关规章制度,随着交易品种条件的逐步成熟,督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行为进入交易平台规范运作,并通过实践不断对制度加以完善。
   (三)落实工作经费。市、镇两级财政要将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运行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农村产权集中交易工作正常运转、农村产权交易制度改革顺利推进。

                                                  中共丹阳市委员会  丹阳市人民政府